资料图:格拉西莫夫。
“最高水平的专业人士”
2022年10月,俄国防部宣布任命有着“末日将军”之称的苏罗维金担任俄特别军事行动总指挥,三个月后,俄国防部再次对这一职务作出调整。
可以看出,这次调整提高了特别军事行动的领导层级,根据俄罗斯官方的解释,原因有二:
1、与所需解决的任务规模扩大有关;
2、俄军需要组织各军兵种进行更加紧密的协同,提高联合部队各类保障的质量和管理效率。
那么,这次被委以重任的格拉西莫夫有何来头?
1955年,瓦列里·格拉西莫夫出生于喀山的一个工人家庭,毕业于喀山高等坦克指挥学校和俄罗斯武装部队总参谋部军事学院。
军事生涯之初,格拉西莫夫先后在波兰、俄远东、波罗的海国家和俄莫斯科军区服役,曾担任排长、连长、营长等基层指挥官。2006年起,格拉西莫夫历任列宁格勒军区司令、莫斯科军区司令。2012年,成为俄联邦武装力量总参谋长兼国防部第一副部长。
俄杜马议员索博列夫表示,格拉西莫夫曾长时间指挥俄最大的第58集团军,策划过大规模军事行动并经常取得成功,是“最高水平的专业人士”。据悉,格拉西莫夫获得过圣乔治勋章、“亚历山大·涅夫斯基”勋章、“祖国功勋”勋章,2016年被授予“俄罗斯英雄”荣誉。
2014年,格拉西莫夫曾被欧盟列入制裁名单。2022年,俄对乌发起特别军事行动后,格拉西莫夫又登上了美国制裁清单。
俄国防部2022年7月发布的图片中,俄军总参谋长兼国防部第一副部长格拉西莫夫(左)前往一指挥所,视察俄军参与特别军事行动的部队。俄罗斯《论据与事实报》称,2022年格拉西莫夫曾多次访问特别军事行动区,“非常了解乌克兰发生的事情”。还有西方媒体曾报道格拉西莫夫在伊久姆市遭暗杀未遂,乌总统办公室顾问阿列斯托维奇随后证明此事。
俄军事专家博卡德列夫曾表示,格拉西莫夫在第二次车臣战争中实际指挥过战斗并在多个大军区任职,是一位“有作战经验、有原则和被检验过的将军”。俄《共青团真理报》则称他“有很强的指挥能力和作出非标准决定的能力”。
俄《独立报》指出,从俄国防部发布的信息中可见,这次任命后,格拉西莫夫以俄联邦武装力量总参谋长身份出任特别军事行动总指挥,可能意味着俄政治领导层为军队设定了明确的任务——在特别军事行动中获胜。
西方军援承诺接踵而至
值得注意的是,俄方这次“换将”,正值一批西方国家再次宣布对乌克兰进行军援之际。
分析指出,由于乌克兰可能很快将开始从美国等北约国家收到大量重型武器,任命格拉西莫夫似乎意味着俄军将向进攻行动过渡。
资料图:美国飞机将军事援助物资运抵乌克兰基辅鲍里斯波尔国际机场。2023年初,法国总统马克龙在与乌克兰总统泽连斯基的通话中表示,法国将向乌克兰提供轻型坦克,成为首个提供这类军备给乌克兰的西方国家。
2022年乌克兰危机爆发以来,法国已为乌克兰提供最先进的火炮、装甲运兵车、防空导弹和防空系统。但由于担心激怒俄罗斯,马克龙此前一直没有答应为乌军提供更高性能的装备。法国国防部表示,法、乌国防部长将很快举行会谈。
德国总理朔尔茨此前曾向基辅承诺,将在2023年一季度内向乌克兰交付40辆“黄鼠狼”步兵战车和一套“爱国者”防空系统。
意大利外长也表示,意大利正准备向乌克兰提供新的一揽子军事援助,并就相关问题与法国展开讨论。
2022年12月首次宣布将向乌克兰提供“爱国者”防空导弹系统后,美国军方又在今年1月6日宣布了迄今“规模最大的一轮对乌军事援助”,总价值达28.5亿美元。
美加两国元首近期会晤后,加拿大总理称,将为乌克兰购买美国制造的“国家先进地对空导弹系统”(NASAMS)。加拿大或将“首次向乌克兰提供防空系统”。
俄取得数月来“最大胜利”?
2022年10月克里米亚大桥爆炸事件发生后,苏罗维金成为俄特别军事行动总指挥,乌克兰多地遭到导弹袭击,基础设施受到打击,多地频频拉响防空警报,紧急停电也一轮接一轮。
2022年11月16日,停电期间的乌克兰首都基辅。此后局势持续胶着,俄乌军方在巴赫穆特等方向接触线沿线上炮火不断。不久前的跨年之夜,乌军对顿涅茨克马克耶夫卡地区的俄军临时部署点进行火箭弹袭击,造成俄军89人死亡。
东正教的圣诞节期间,俄总统普京宣布停火36小时,以给予信教者进行宗教活动的机会。但普京的停火提议遭到乌方拒绝,美国方面则继续“拱火”,称“不相信”俄罗斯提议的停火背后的意图。
近期,激烈的交锋又在索列达尔展开,俄私人军事公司瓦格纳集团宣布夺控索列达尔全境。俄总统新闻秘书表示,索列达尔地区进展“积极”。
据悉,索列达尔位于阿尔乔莫夫斯克-谢韦尔斯克防线的中间,对乌克兰具有战略意义,乌军在这里打造了强大的防御工事。乌总统泽连斯基表示,索列达尔的战斗对乌军来说“极其艰难”。
《纽约时报》称,如果消息属实,这将是俄罗斯数月来的首次重大胜利。
两部门:7种情形不得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 国家新闻出版署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印发《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 国新出发〔2022〕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有关主管部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中央各主要新闻单位: 现将《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国家新闻出版署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2年12月30日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宣传思想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的要求,加强新闻采编队伍管理,规范新闻采编秩序,促进党和国家新闻事业发展,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国家对职业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对新闻记者实行准入类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的统一规划。 第三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面向已入职新闻单位的从业人员,考评其是否具备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所必需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 本办法所称新闻单位,是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并列入新闻记者证核发范围的单位。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闻单位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人员,应当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合格并依法取得新闻记者证。 第五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国家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标准。 第六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试组织工作应当接受监察机关、保密机关和社会监督。 第二章 考试组织 第七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在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各地考试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共同负责。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 第八条 国家新闻出版署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考试题目,研究并建立考试题库。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会同国家新闻出版署对考试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确定合格标准。 第三章 考试报名 第九条 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新闻志向、工作取向,热爱新闻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第十条 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当具备本办法第九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在新闻单位编制内或者与新闻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新闻单位为非法人编辑部的人员,须为新闻单位的主管(主办)单位在编人员或者与主管(主办)单位签有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的; (三)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的; (四)被列入新闻采编不良从业行为记录并在限业期限内的; (五)伪造学历、工作资历证明的; (六)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七)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参加考试的人员,须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新闻单位审核同意,按照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考试管理机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完成报名,凭准考证、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中央单位主管、主办新闻单位的人员参加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第四章 考试内容 第十三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内容和命题范围以国家新闻出版署公布的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为准。 第十四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设置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综合考核应试人员从事新闻采编工作应当具有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 第五章 考试方式 第十五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具体考试日期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确定。 第十六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纸笔考试或者电子化考试。 第十七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统一确定合格分数线,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 第六章 考试违纪处理 第十八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终身不得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 应试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考试工作人员有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视其情节、后果给予相应的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资格管理 第二十条 国家新闻出版署建立新闻记者职业资格数据库和诚信档案,将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以及依据本办法第十八条作出相应处理人员的有关信息,录入新闻记者职业资格数据库和诚信档案,并为应试人员、新闻单位和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提供线上查询服务。 第二十一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由所在新闻单位按规定为其申领新闻记者证。 第二十二条 国家对新闻记者依法实行执业准入管理,由国家新闻出版署统一核发新闻记者证。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施行前已获得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新闻采编从业资格或者持有有效新闻记者证的人员,视同通过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其他相关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有关法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国家新闻出版署成立全国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负责拟定考试大纲、考试命题、考试阅卷、提出考试合格标准等工作。 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成立全国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设在国家新闻出版署,负责考试大纲、考试试题审定和考试监督检查等,承担考试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设立《新闻基础知识》和《新闻采编实务》2个科目。 2个科目考试在同一天上、下午分别进行,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第四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应试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全部应试科目考试合格,方可取得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合格证明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委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制作发放。 第五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考点原则上设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的大中专院校、中考高考定点学校或者考试机构建设的专门场所,优先安排在人事考试标准化考场、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进行。 第六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在当年度考试6个月前向社会公布,保证应试人员及时了解考试要求,进行充分的学习、备考。 第七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坚持回避原则和考试与培训分开的原则。凡参与考试命审题、阅卷等工作的专家及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考试,也不得参与或者举办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培训;参与考试组织实施的单位和机构,不得举办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培训。 应试人员参加培训坚持自愿原则。 第八条 考试相关工作和试题试卷的秘密等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各级考试实施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做好考试各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 第九条 参与考试组织实施的有关机构、专家及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法规规定,遵守考试工作纪律。 第十条 本细则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细则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其他相关规定,凡与本细则不一致的,按照本细则执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