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国家权力机构发表联合声明 谴责示威者冲击事件******
巴西总统、国会、联邦最高法院当地时间9日发表联合声明,谴责日前发生的前总统博索纳罗支持者强闯国家权力机构事件,表示国家权力机构将团结一致,依照法律采取相关措施。
这份联合声明是巴西总统卢拉、联邦最高法院院长韦伯、国会众议长利拉和代理参议长多雷戈9日上午举行会谈后发表的。声明说,巴西国家权力机构作为民主和1988年宪法的维护者,决不接受8日下午发生在巴西利亚的“恐怖主义、野蛮破坏、犯罪和煽动政变行为”。
声明说,巴西主要国家权力机构将团结一致,并依照法律采取相关措施。声明同时呼吁巴西社会保持平静,以捍卫国家和平与民主。
数千名博索纳罗支持者8日强闯位于首都巴西利亚的巴西国会、联邦最高法院和总统府等国家权力机构所在地,并与军警发生冲突。(总台记者 雷湘平)
“乙类乙管”实施后,哪些情形需要佩戴口罩?中疾控回应****** 中新网北京1月11日电 (马帅莎)在11日召开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中国疾控中心传防处研究员常昭瑞表示,当前国内新冠病毒感染疫情仍处于不同流行阶段,仍需继续强调做好个人防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 有记者提问,我们关注到,在一些气温回升较为温暖的地区,有部分人群在公众场合出现了不戴口罩的情况,请问实施“乙类乙管”之后是否有必要继续戴口罩,对公众场所的防控还有哪些要求? 对此,常昭瑞表示,当前国内新冠病毒感染疫情仍处于不同流行阶段,仍需继续强调做好个人防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在以下情形应该佩戴口罩: 一是进入医院、商场、超市、室内会场、机场车站等环境密闭、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飞机、火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厢式电梯时应全程规范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 二是进入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时。 三是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新冠感染相关症状时。 四是近距离接触或者护理新冠感染者以及有新冠感染相关症状人员时。 五是医务工作者、交通运输、商场、超市、餐饮旅游、快递、保洁等从事公共服务以及密闭场所的工作人员。 “此外,在公共场所还需要继续保持社交距离、咳嗽礼仪以及环境通风消毒、清洁等防护措施。阻断新冠病毒传播,每人都有一份责任,重在细节,贵在坚持。”常昭瑞说。(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