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 “冷冻胚胎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涉冷冻胚胎等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一起冷冻胚胎案,即“邹某玲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
这起案件,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丧偶的邹某玲有权请求医院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司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2020年,邹某玲与丈夫陈某平因生育障碍问题,为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手术到被告湖南省某医院处进行助孕治疗,并于2020年10月1日签署了《助孕治疗情况及配子、胚胎处理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因邹某玲的身体原因暂不宜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某医院对符合冷冻条件的4枚胚胎于当日进行冷冻保存。
2021年5月,陈某平死亡。后邹某玲要求被告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但某医院以不能够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单身妇女通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规避婚姻和家庭的责任,保障我国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和风俗。但原告是否属于条文中的“单身妇女”需要结合规范目的及本案的案情综合看待。
“单身妇女”应当指未有配偶者到医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情形,原告是已实施完胚胎培育后丧偶的妇女,与上述规定所指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单身妇女有本质区别。
目前对于丧偶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原告欲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既是为了寄托对丈夫的哀思,也是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的体现,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判决湖南省某医院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医疗服务合同。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照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的精神,保护丧偶妇女辅助生育权益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结合案情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有关“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目的,依法认定本案原告丧偶后与上述规定中的“单身妇女”有本质不同,从而确认了“丧偶妇女”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正当性。
抱团海外参展 浙江海宁50余家家纺企业搭乘国际展会“快车”******url:https://m.gmw.cn/2023-01/07/content_1303247263.htm,id:1303247263
新华社客户端浙江频道1月7日电(记者魏董华)6日,浙江省海宁市举办2023年“出海抢单”拓市场暨“德国法兰克福国际家用及商用纺织品展览会”抱团参展项目启动仪式,海宁市将有50余家家纺企业搭乘展会“快车”,开启外贸发展“加速度”。
作为全球规模和影响力最大的专业家纺类展会,德国法兰克福国际家用及商用纺织品展览会将于1月10日-13日举办。海宁市委市政府积极响应浙江省“千团万企拓市场抢订单”活动,此次参展既是浙江省2023年开年首个“抱团出海参展拓市场”活动,也是本届德国法兰克福家纺展全国规模最大抱团参展展团。
在法兰克福展览有限公司纺织品及纺织技术展副总裁施密特看来,在过去举办的展会中,中国参展商带来的高质量纺织品一直是展会上的一大亮点。今年,展会邀请了400多家中国公司,其中约50家企业来自海宁市。“我们看好本次国际家用及商用纺织品展览会,相信这将为海宁等中国参展商带来更多的国际商机。”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启动仪式上,海宁市商务局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纺织行业分会线上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助力企业积极拓展国际市场、开展出国展览计划等方面携手共进,共谋发展。
记者了解到,2022年,海宁市组织20余家企业“包机赴日”参展拓市场,展会期间开展商务洽谈近200次,意向成交金额超1100万美元;举办“2022浙江海宁出口商品网上交易会(RCEP系列专场)”,组织54家海宁外贸企业与64家来自日本、韩国、越南等RCEP市场地区的境外采购商进行精准匹配对接,完成189场次线上洽谈,达成意向金额近500万美元。在政府和企业的共同努力下,2022年海宁外贸出口逆势增长,全年出口总额突破700亿元,增长21%。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